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安迪·沃霍尔一作品侵权
安迪·沃霍尔是美国知名后现代艺术家、波普艺术开创者之一。安迪·沃霍尔基于摄影师林恩·戈德史密斯的一幅照片而创作的作品是否构成侵权一案备受全球艺术圈关注。
在当天的裁决中,7名大法官认为构成侵权,2名大法官认为不构成侵权。大法官索托马约尔在多数派意见书中说,戈德史密斯的作品,同其他摄影师的作品的一样,版权受到保护,即使在面对著名艺术家时也是一样。安迪·沃霍尔创作的作品不符合“合理使用”原则,因此构成侵权。
大法官卡根在少数派意见书中则表示,最高法院的这一决定将“阻碍各种创造力的发挥”。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和卡根认为安迪·沃霍尔作品不构成侵权。
按照美国版权法规定,如果再创作符合“合理使用”原则,则不属于侵犯原作版权。
1984年,安迪·沃霍尔受《名利场》杂志委托,根据戈德史密斯给歌手普林斯拍摄的肖像照制作了一幅丝网印刷作品。当时,戈德史密斯同意将她拍摄的普林斯肖像照授权给《名利场》杂志,安迪·沃霍尔的作品也在《名利场》刊出。
之后几年,安迪·沃霍尔创作了基于该肖像照的一系列作品,其中一幅作品2016年在《名利场》刊登。戈德史密斯认为该作品侵权,并向安迪·沃霍尔基金会索要赔偿遭拒。2017年,安迪·沃霍尔基金会将戈德史密斯起诉,认为安迪·沃霍尔的作品已经进行了再创作,属于版权法上允许的“合理使用”,未侵犯戈德史密斯照片的版权。
2019年,纽约南区联邦地方法院裁定,安迪·沃霍尔该系列作品适用“合理使用”原则,构成转换性使用,未侵权。之后,戈德史密斯提起上诉。2021年,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裁定,该系列作品不构成“合理使用”,侵犯了戈德史密斯的作品版权。安迪·沃霍尔基金会之后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完)
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非本网原创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